根据《吉林大学本科生学年奖学金评选办法》(校发〔2019〕382号)的有关要求,学院制定《学院本科生学年奖学金评选办法》,详见附件一。根据学校下达的学年奖学金、优秀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名额指标,按学校相关要求进行了名额分配,详见《学院2022-2023学年奖学金、优秀学生、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名额指标分配》(附件二)。并根据实际情况制定了学院本科生学年奖学金附加分参考指标,详见《学院本科生学年奖学金附加分参考指标》(附件三)。同时根据综合测评要求按行政班成立综合素质测评小组,详见《学院2022-2023学年奖学金综合测评组评小组名单》(附件四),现将以上材料予以公布。
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
2023年9月8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