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《吉林大学本科生学年奖学金评选办法》(校发〔2019〕382号)的有关要求,学院制定《学院本科生学年奖学金评选办法》,详见附件1。根据学校下达的毕业生奖学金、优秀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名额指标,按学校相关要求进行了名额分配,详见《学院毕业生学年奖学金、优秀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分配指标》(附件2)。并根据实际情况制定了学院本科生学年奖学金附加分参考指标,详见《学院本科生学年奖学金附加分参考指标》(附件3)。同时根据综合测评要求按行政班成立综合素质测评小组,详见《学院毕业生奖学金综合测评组评小组名单》(附件4)。根据《吉林大学优秀本科毕业生评选办法》(校发〔2019〕385号)的有关要求,学院制定《学院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》(附件5)。根据学生工作部有关要求,学院学生奖助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学校下达的优秀毕业生评选指标,按毕业年级各专业人数进行分配,拟确定学院优秀毕业生分配指标,详见《学院2023届优秀本科毕业生分配指标》(附件6),现将以上材料予以公布。
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
2023年4月27日